• 许昌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 2022-6-7 19:00:23  

  • 2022年6月2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通辽市先后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其中锡林郭勒盟疫情尤为严重,已出现较为广泛的社区传播,外溢风险较高。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许昌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以下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
    1、5月24日以来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许人员;
    2、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
    3、与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同时空伴随人员;
    4、场所码异常,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请以上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非必要不离许
    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非必要不跨省市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防护,返许前需提前3天报备。
    三、做好个人防护和使用场所码
    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分餐食、用公筷、一米线等卫生习惯,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码、测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进入人员密集的场所时,一定要正确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避免用手直接触碰眼、口、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坚持“人”“物”同防
    疫情防控期间,非必需不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如需购买,要选购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齐全的产品。接收到网购物品后,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户外消毒后拆封。如发现涉疫产品应立即报告,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封存涉疫产品。
    六、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最有效的手段,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且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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