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对象: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配租对象为省直青年人才。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逐步扩大配租对象范围。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面向个人配租,以家庭共同名义或单身居民个人名义申请租赁,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资格初审。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引进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团队中的青年人才,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申请租赁。
申请条件:
申请承租省直青年人才公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郑州市内五区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我省高层次人才或在从业领域贡献突出、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申请流程: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按批次发布房源信息和配租,程序如下:
(一)省直保障房中心发布配租公告。
(二)按照配租公告要求,申请人如实填写《河南省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承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信用承诺书》,由所在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公示,单位初审通过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人将《申请表》《信用承诺书》和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
(四)省直保障房中心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申请人授权进行信用核查,审核结果报省事管局审批。资格审核通过后,在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送配租编号。
未通过审核或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自确定资格审核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网向申请人反馈。
(五)申请人凭配租编号参加抽签选房,承租房源确认后,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材料送省直保障房中心查验建档;书面申请材料现场审验合格后,与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
(六)承租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承租和入住相关手续。
租金规定:
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与同区域郑州市青年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基本保持一致。租金等费用缴至豫资青年人才公寓公司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