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分资格造假 认定为考试作弊
  • 2012-5-3 9:28:33  

  •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办法》),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了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考生最高将面临停考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该规定将在今年的高考中实施。

      《办法》将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为9种“违纪”和14种“作弊”,首次将“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获得加分资格”认定为考试作弊。

      如果考生出现作弊行为,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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