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郑市税务局:落实延期申报政策 助力企业渡难关
  • 2020-3-6 10:52:11  

  • 为帮助企业缓解疫情防控时期的资金压力,新郑市税务局坚决落实省、市局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等征管业务规范,引导纳税人采用“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提供强劲动力。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利用各种平台,大力提倡网上申报,畅通网上线上办理和咨询渠道,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覆盖面。落实总局关于延长2月和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广泛宣传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纳税申报的申请;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二是专人专岗受理,后台部门高效协作。对网厅传递的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端即时审核受理,第一时间流转至税务分局核准,及时推送征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主管局长终审。坚决做到凡符合涉税事项受理条件的无条件受理,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已报送过相关资料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纸质资料。强化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分局和征收管理股的部门协作,共同积极推进事项办理的环节简约化、手续便捷化和过程快捷化,大大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间,企业享受优惠更直接。
    三是缓解资金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延期申报户合理确定预缴税款标准,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落实“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的要求,对申报期内未申报纳税人暂不做催报催缴处理,对疫情期间新增欠税暂缓发布欠税公告,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打赢这场全民战“疫”提供有力的税务支持。截止目前,该局共办结延期申报21户,延期申报预缴税款597.53万元;办结延期缴纳税款7户,缓征税款757.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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