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下限升至119.35元
  • 2010-8-1 9:38:22  

  •   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将执行新标准。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省会参保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划定,每人每月最多缴纳596.74元,最少119.35元。

      据介绍,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我市都会对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郑州市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837元,因此,7月1日起,省会参保职工养老缴费基数随之调整。按照相关规定,今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7459.25元,下限为1491.85元。

      由于目前职工本人需要承担缴费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总计为职工工资的8%,因此,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后,职工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最高596.74元,最低119.35元,相比上一缴费年度,月缴费数额上限、下限分别增加67.22元、1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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