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交通局印发通知保障错峰返程
  • 2020-2-18 10:26:10  

  • 2月15日下午,郑州市交通局印发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国全省各地企业复工复产、学生开学返校等情况,预计2月17日迎来城市公共交通的第一个小高峰,2月24日迎来第二个小高峰,3月6日迎来第三个小高峰,3月17日左右达到节后峰值。

    通知明确,2月17日起,郑州地铁1、2、5号线行车间隔调整为10分钟,2月24日,3月2日还将进一步缩短行车间隔,增加运力。城市公交运力也将相应增加。具体安排如下: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及郑州市10号通告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科学研判,错峰出行,防运并举,分类指导,周密部署,保运保通的原则,按照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和“一断三不断”要求,强化措施,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各项工作。

    二、需求分析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郑州市10号通告明确了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等各类企业开复工时间节点,主要为2月10日、17日、24日和3月2日。2月10日主要是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主要是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及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和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24日主要是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2月25日是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3月6日是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是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结合全国全省各地企业复工复产、学生开学返校等情况,预计2月17日迎来城市公共交通的第一个小高峰,2月24日迎来第二个小高峰,3月6日迎来第三个小高峰,3月17日左右达到节后峰值。应用公共交通智能化平台监测到的各种运输方式信息进行大数据评估分析,是做好各类运输保障需求分析的首要方式。以2019年全市复工时间正月初七(2019年2月10日)对比2020年全市首批复工复产时间正月初十(2020年2月10日),可预测2019年春运后20天客运信息基本为我市目前需统筹安排的客运需求。结合全市各行业复产复工实施方案确定的2月10日、17日、24日和3月2日4个阶段性节点安排,统筹安排各有关单位、运输企业制订各种运输方式细化运力匹配方案。经预测,我市2月10日至3月2日道路客运运送需求约320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运送需求约6100万人次。

    三、运力保障

    目前我市公路客运储备运力5200台,应急车辆150台,加上各地市在郑参运车辆,郑州公路运力可达7000台以上。城市公共汽电车6000余台、应急车辆200台;地铁上线车辆110列、备用车辆10列;巡游出租车10908台、网约车26000余台,应急车辆300台;各类货运车辆9万余台。2020年春节前15天,我市道路客运共运送旅客285.1万人次,日均客运量19.0万人次,最高峰为21.8万人次;城市公共交通共运送乘客4860.1万人次,日均324.0万人次,最高峰为410.5万人次,未发生因运力不足而导致的旅客滞留问题。按照2月9日至3月2日共22天预测道路客运运送需求约320万人次计算,日均客运量为14.6万人次,远低于节前日均客运量;城市公共交客运运送需求约6100万人次,日均277.3万人次,远低于节前日均客运量。因此,总体来看,我市道路客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及货物运力保障运能充沛,再辅以出租车的市内补充运力,可以满足恢复生产生活各个阶段交通运输正常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转。

    四、阶段任务

    (一)2月17日前

    城市公交: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市民上下班公交出行需求,21条主干线路恢复运力(快速公交4条主线、17条市区主干道干线),投入运营车辆1200台。

    轨道交通:1号线行车间隔26分钟;2号线与城郊线行车间隔23分钟;5号线行车间隔24分钟;14号线暂停运营。在图定基础上,各线路车厂均增加1列备用车(14号线除外)。

    定制服务:执行《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定制运输服务的通告》。市区内公交服务,适时增加公交班次,开展定制公交服务。对有市区内团体出行需求的复工复产、复学单位,可与郑州公交联系,预约定制公交服务。返程包车服务,针对外地(包括郑州各县、市)长途返程复工、复学人员,由获批准复工的企业单位明确运输需求,同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联系,根据运输计划,保障返程人员直达目的地。出租车定制服务,针对目前部分医护人员上下班时间不规律、出行困难等问题,网约车平台公司为我市定点收治医院医护人员提供免费用车服务。

    (二)2月17日起

    轨道交通:1号线行车间隔10分钟,2号线行车间隔10分钟,城郊线行车间隔20分钟,5号线行车间隔10分钟。在图定基础上,各线路车厂均增加1列备用车。

    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复工,保障各类货物运输和车辆维护保养。主要程序为各县(市、区)、开发区交通运输部门、航空港区交通委要报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交通运输类企业复工复产申请。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联合审核小组提交《郑州市___企业复工复产申请书》、承诺书和必要的申请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填写《郑州市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审核表》,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查验。审核通过的,向企业下达《郑州市企业复工复产通知单》,并报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2月24日起

    快速公交4条主线,48条主干道干线公交线路,50条快速公交支线,28条夜班线路恢复运力,投入运营车辆3200台。

    轨道交通1号线行车间隔5分钟,2号线行车间隔5分钟,城郊线行车间隔14分钟,5号线行车间隔7分钟。在图定基础上,各线路车厂均增加1列备用车。

    (四)3月2日起

    快速公交4条主线,61条快速公交支线,48条主干道干线公交线路,58条社区接驳巴士线路,28条夜班线路恢复运力,投入运营车辆4500台。

    轨道交通1号线最小行车间隔约3分钟,2号线最小行车间隔5分钟,城郊线行车间隔13分钟,5号线最小行车间隔5分钟。

    道路客运企业班线、旅游客运企业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经批准后分步实施:逐步开通市内无疫情或疫情较轻区域内客运班线、郑州市周边非疫情市际线路、省内解除重点疫情市际线路、省际线路及省内其他线路以及旅游班线,在全国各地疫情得到基本控制的前提下,恢复省际旅游包车。

    巡游车、网约车在疫情解除前严格遵守关于暂停出租汽车出市区(以四环为限,不含飞机场)营运的要求,严禁接受乘客出市区预约订单,严禁派发车辆提供出市区运营服务;严格遵守网约车运营规定,严禁通过线下交易方式(接受路面扬招)违规提供营运服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禁市区网约车从外地返回郑州市区时提供营运服务等。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人员培训。长途客货运、城市公交、出租、轨道、维修等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关于场站、交通运输工具、设施设备消毒、通风等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一线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防疫保障。提前为一线从业人员准备口罩和交通运输工具、生产作业场所消毒剂,并积极创造条件为站场、交通运输工具、生产作业场所配备手持体温检测仪。

    (三)落实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肺炎机制发〔2020〕13号),参照《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一线从业人员防护。

    (四)加强测温工作。场站、作业场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乘客、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的乘客或对旅客列车下交的发热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五)严把上座率关。运输企业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加强售票管理,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就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六)做好信息登记。对乘坐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和客运包车出行的乘客,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定制化运营的出行前集中做好乘客信息登记,直接送达目的地,降低感染风险,并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目的地单位,做好溯源准备。其他企业按要求做好作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

    (七)加强疫情防控。司乘人员要提前掌握全程沿途留验站设置情况,对乘坐交通运输工具途中发热的乘客,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自身及其他乘客的防护工作,并以最快方式将发热乘客送至留验站。三类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客车要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客运包车不得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认真制定运输保障方案,积极做好辖区内交通运输系统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证向直接接触乘客的司乘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用品。涉及跨区运输的,要畅通沟通渠道和信息互通,及时协商解决问题。各单位《运输服务保障方案》于2月17日前报局综合运输处。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第一线,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情况,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实现“一断三不断”的目标。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运输过程安全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对司乘人员等关键岗位要逐人逐岗明确责任、细化操作规程,确保运输保障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

    (三)各单位要加强与教育、工信、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园区)对应部门摸清属地农民工、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指导企业和学校错峰返程,适时分学校、分企业、分批次向农民工、企业员工、学生发布返回时间,确保错峰返程保障有力。

    (四)各单位要督促交通运输经营者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与知识技能;提前做好交通运输工具的检测维护,保证运力充足,择优投入运营,严防交通运输工具带病上路,同时配备好车辆运输安全设施设备,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监管执法,严管重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统筹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新媒体、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积极引导乘客在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条件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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